古代疫情后如何快速恢复生产

  

现在,各地都提出了有条件复工的要求,并采取多种措施和手段,让生产和生活正常起来。国务院也出台了利民益企政策,减税减费,以尽量减少新型冠状病毒带来的损失,恢复经济。

那么,中国古代在疫情发生后,如何恢复生产和生活?从史料上来看,措施和手段都有不少,但有的做法现代做不到,或者说做起来都难。

 

 

宫廷纺织图(绘画)

 

其实,古代比较突出的应对措施,就是从修德改政等方面入手,提振社会情绪,让疫区和灾民充满信心和希望。

对主管官员予以针对性任免调整,是古代的通常做法之一,有的甚至对中央高级官员进行重新任命。西汉成帝刘骜当皇帝期间,从永始二年至建平元年(公元前15~前6年)连续10年都有疫情,传染病加饥荒,导致很多人死亡,社会动荡不安。当时的丞相、名臣薛宣因此被刘骜免了职。刘骜在免职诏书中是这样说的:“君为丞相,出入六年,忠孝之行,率先百僚,朕无闻焉。朕既不明,变异数见,岁比不登,仓廪空虚,百姓饥馑,流离道路,疾疫死者以万数,人至相食,盗贼并兴,群职旷废,是朕之不德而股肱不良也。”刘骜将薛宣免职,核心理由就一个:我作为皇帝犯糊涂,也没有什么政德,但薛宣你作为丞相也不优秀,即所谓“股肱不良也”。

另一丞相、名臣翟方进比薛宣惨多了,因为疫情多发,灾难不断,直接被赐死。

绥和二年(公元前7年),灾祸异象频发,朝野惶恐,刘骜将翟方进召进宫赐死。奸臣进谗言,奏称天意震怒,须大臣替身才能消灾,翟方进为相九年,天下都是灾祸,是他不能顺天应人,致使阴阳失调,灾难发生。刘骜相信谗言的背后其实是找人“背锅”,为灾难的多发找个替罪羊。刘骜自觉理亏,对外说是“丞相暴亡”,而不说是赐死,还亲往吊祭,谥“恭侯”,以平息此事。

中下层主管、疫区官员被问责和治罪以及火线提拔的事例颇多。当然在处理主政官员的同时,皇帝也不能独善其身,也要有所担当,要自我检讨,反省执政行为,调整施政方向和政策路线。

古代发生疫情,都会认为有“神助力”。所以,作为代表天神意志的天子、行使人间统治权的皇帝,都会下“罪己诏”,进行自我批评、自我反省。一直到清朝灭亡前,在出现灾难后,皇帝都会下“罪己诏”。

这里,以西汉元帝刘的做法,来考察一下古代执政者在疫情发生后和恢复生产生活方面的动作和做法。刘当皇帝的西汉初元五年(公元前44年)夏四月,“关东连遭灾害,饥寒疾疫,夭不终命”。很多人在饥饿中又感染了疾疫,造成人口大量非正常死亡。据《汉书·元帝纪》,刘诏称:“朕之不逮,序位不明,众僚久旷,未得其人。元元失望,上感皇天,阴阳为变,咎流万民,朕甚惧之。”

意思是说:因为我的能力不行,用人不当,很多岗位的官员不合格,让百姓感到失望了,触动了天帝,阴阳失衡,给天下带来了不幸,我为此诚惶诚恐。刘诏书所言虽然是套话,且有迷信的成分,但他能检讨自己执政行为上的不足,确实是可贵的,毕竟有一种姿态。“罪己诏”可不是形式,是要有行动的。刘下诏后,采取了一系列举措,纠正执政偏差,迎合天下民心,希望取得百姓的支持和原谅。据《汉书·元帝纪》记载,刘采取了8点措施:

1.尊重生命不杀生,命令太官不要天天宰杀牲畜。

2.降低个人待遇。所供食品每种各减少一半。

3.减少不必要开支。专供皇帝使用的车辆和饲养的马匹,数量能减少多少就减少多少,能供正常的礼仪正事使用就行了。

4.裁减非必要岗位和人员。

5.尊重学者,博士弟子不减员。

6.补助需要帮助和应该帮助的人,引导社会向良序方向发展。赐给有属籍的宗室子一匹至八匹马不等,三老、孝者每人五匹帛,悌者、力田每人三匹帛,吏民每五十户若干头牛、若干石酒。

7.修改不合适刑律。废除70多种判案事例;废除光禄大夫至郎中令各官本人犯罪且父母、同胞兄弟一律问罪的禁令。

8.尊重人伦,平等待人,满足合理诉求。皇帝身边的近臣,可以为祖父母、父母、兄弟等人领取出入宫门的通籍(出入证明)。

上述决定中,刘有一半是针对自己的,废减皇帝和宫内享有的部分权利。

最值得注意的是尊重学者这点。《汉书·元帝纪》原话是这样说的:“博士弟子毋置员,以广学者。”这一做法可以说非常有眼光,今天都在提倡。

为了表明朝廷支持抗灾的态度和恢复生产的坚定决心,古代在疫情发生后,还常有一个特别的举动,就是“改元”,希望试图通过更换年号消弭疫灾。

东汉元嘉元年(公元151年),“春正月,京师疾疫”。在京城暴发疫情是很糟糕的,汉桓帝刘志派一品大员光禄大夫负责防控疫情,“将医药案行”。随后大赦天下的同时,将刚使用一年的年号“和平”改为“元嘉”。

 

 

古代农人(绘画)

 

“大赦天下”则是古代疫情过后,又一项重要举措。这叫“省刑”,通过对犯人实行大赦、减刑,清理平反冤狱,让民间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

东汉建初元年(公元76年),汉章帝刘针对连年发生的疫情,“垦田减少,谷价颇贵,人以流亡”的情况,下令“罪非殊死,须立秋案验”,要求人事和司法部门“明慎选举,进柔良,退贪猾,顺时令,理冤狱”。省刑可以缓解社会舆情压力,让老百姓对朝廷有希望,这也是历朝历代的做法。

当然,古代在强调这一做法时认为是司法不公,民间冤情太多,让上天降灾,以警醒执政者。显然这是一种迷信看法,但省刑的实施,确实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灾难面前,在恢复生产时,可让人心凝聚,力量汇聚,众志成城,齐心抗疫,弥补疫灾带来的损失。

在政策层面之外,还从物质供给和经济援助上帮助灾区、灾民恢复生产和生活。这叫“休养生息”,让老百姓从伤痛中走出来,活下去。

常规的做法是“免除租赋”―不在灾区、灾民身上“拔毛”。东汉元初六年(公元119年)四月,相当于今江苏南部、浙江北部区域的会稽郡,暴发了严重疫情。《后汉书·安帝纪》记载,朝廷“遣光禄大夫将太医循行疾病,赐棺木,除田租、口赋”。这在现代来说就是,朝廷派出最高级别官员光禄大夫,带着由给皇帝看病的太医组成的“医疗专家组”,赶赴灾区,慰问灾民,督导救治病人;同时给灾区免税,减轻经济负担。

东汉延熹九年(公元166年),水灾、旱灾与疫情在多地发生,朝廷也是这么做的。

据《后汉书·桓帝纪》记载,当时汉桓帝刘志指示主管农业的大司农称:“绝今岁调度征求,及前年所调未毕者,勿复收责。”意思是说,今年的税赋就不要征了,前年没完成征收的,也不要了。当然,可以采取的恢复疫后生产生活的措施,不只上述提到的几点,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多翻翻史书。但有一点是不变的,不论出台什么政策,皆应“以人为本”。(倪方六)